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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航空托运酒水的一般规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成都航空托运酒水的一般规定

       成都航空托运托运酒水每个容器体积不得超过5L酒精度在24°至70°之间,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能超过5L;超过70°的不可托运。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,体积不能超过40×60×100厘米,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,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。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,体积每件不超过20×40×55厘米。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,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。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,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。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×40×55厘米。超过上述重量、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,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液态物品的规定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、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(ml)。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(L)的、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。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,超出部分应交运。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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